綠色航運|運物局推兩項航運業減排新措施 冀增強港口競爭力

社會

撰文: 黃穎津

發布時間: 2024/07/20 10:50

最後更新: 2024/07/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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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資料圖片)

氣候變化已經成為全球各地政府必須着手應對的問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今日(20日)發表網誌,指近日推出兩項有助減低航運業碳排放的新舉措,讓香港在邁向綠色航運和綠色港口的發展上踏出重要的一步。

去年底發布的《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便提出政府會跟隨國際海事組織所制定,於2050年前後實現國際航運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

海事處於今年6月28日推出全球首個以碳強度指標(Carbon Intensity Indicator, CII)作評級的綠色優惠計劃,帶頭支持國際海事組織與碳強度指標評級相關的綠色航運政策,以鼓勵航運業綠色轉型。所有5,000總噸或以上合資格的香港註冊船舶如達到國際海事組織制定的碳強度指標評級A或B,便符合資格獲得綠色優惠。每艘合資格的香港註冊船舶可於2024至2026年間就每年獲得港幣2萬元,政府在2024至25年度《財政預算案》已撥款6,500萬元以落實此項措施。國際海事組織亦於今年6月27日向所有成員國發出通函,公佈香港特區政府推出該計劃。

對於香港率先成為全球第一個船旗主管機關以實際行動支持國際海事組織CII評級綠色航運政策,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Arsenio Dominguez日前在香港船東會午餐會的視像致辭中亦表示讚揚,並形容香港的做法非常積極主動。他指國際海事組織正呼籲成員國採取行動和措施推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措施,歡迎香港分享相關經驗及成果。同時,他亦表示對香港的綠色航運策略充滿信心,並樂見香港已有明確的路線圖,以提升香港作為全球航運樞紐的效率和地位。

此外,運物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並已於上周三進行首讀。《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一改船隻在香港水域內只可使用船用石油燃料的規定,讓相關船隻可安全地使用及加注其他例如液化天然氣、甲醇、氨和氫等日益普遍的低碳甚至零碳的綠色燃料。事實上,現時全球已有約500艘液化天然氣船舶運行,運作中的甲醇船舶則有30多艘;全球亦有超過200艘液化天然氣船及130艘甲醇船的訂單。林世雄預期航運業對綠色燃料的需求在未來將不斷增加。推動船隻於香港加注綠色船用燃料,有助香港把握航運業減低碳排放的國際趨勢,維持港口的競爭力。

林世雄指,政府已展開為本地船舶及遠洋船提供綠色船用燃料加注的可行性研究,並將於今年內公布行動綱領,落實建設相關加注設施和發展供應鏈,讓香港抓緊綠色船用燃料所帶來的發展新機遇,成為區內首選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林世雄表示,綠色航運是全球航運發展的新趨勢。當局會繼續與業界同心協力,推動香港綠色航運和綠色港口發展,在減排的同時亦增強港口競爭力,做到「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兩不誤,以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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